一、超限的成因
(一)汽车制造企业以非法改装车辆获取最大利润。汽车制造业缺乏严格标准,生产管理混乱,部分汽车造企业受利益驱动非法改装车辆,使车辆“大吨小标”。车辆“大吨小标”一方面可以偷逃养路费、通行费,另一方面可以使车辆超限超载货物以获取最大利润。
(二)管理部门查处不力,车管部门把关不严。在核发车辆行驶证时,管理部门把关不严使超限车辆层出不穷,货物运输承运人有机可乘。货物运输承运人受利益驱动,多装多拉,皆大欢喜。“让路政逮住就罚款,逮不住就挣钱”,一些运输企业尤其是私营业主为了追逐暴利,不惜冒险让驾驶员超载、超限,更有甚者事先准备了罚款企图蒙混过关,最终达到疯狂超限的目的。
(三)道路货物运输市场扭曲,诚信水准下降,导致货物运输承运人争揽货源,低价无序竞争。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表现为竞相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超得越多,赚得越多,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车辆超限运输造成运输市场扭曲,诚信水准下降,严重损害了竞争有序的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危及公路设施及人民生命安全。
二、车辆超限的危害
(一)超限运输严重损害公路设施。公路管理机构就车辆超限运输作专项调研,数据显示货运车超限行驶公路对公路路面和桥梁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超过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致使公路严重损坏,大大缩短了其使用年限。当车辆轴载质量超过标准轴载质量一定值时,车辆对路面的损坏是成几何级数增加的。调研结果和实践也表明,货物运输承运人超载、超限造成公路沥青路面寿命缩短40%,水泥路面寿命缩短50%。一些超载超限车辆抛锚后,车上机油大量滴泻到路面,造成路面污染、松散,从而形成坑凼。超限车辆对桥梁的安全也构成了重大威胁,车辆严重超限,使水泥混凝土桥梁产生桥梁挠度增大,水泥混凝土过早开裂,最终缩短桥梁使用寿命。
(二)车辆超限运输严重影响交通安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危害。我国发生的一系列伤亡人数较多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均与车辆的超限有关。车辆超限,使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性能降低,车辆行驶的稳定性、转向、刹车、悬挂承荷能力降低,轮胎爆胎可能性增大,刹车失灵、转向器抖动、钢板折断、半轴断裂,直接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据统计,货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中有7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三)车辆超限运输扰乱运输秩序和规费征收秩序。随着交通物流业的发展,货运市场运力增加,竞争日趋激烈。货物运输承运人为争揽货源,竞相降低运输价格。以低廉的价格吸引货主,竞相压价的结果使运输价格低于正常运输水平,为了弥补压价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采用超限运输和逃避规费的办法予以补偿,使运力过剩的矛盾更加突出,挖不到货的货物承运人则以更低的运价争揽货源,又以更多的超载超限来弥补亏损,从而形成运价越低越超限的恶性循环,车辆超限运输扰乱了运输秩序和规费征收秩序,影响了货物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公路规费的征收是按车辆核定的吨位进行的,超限车辆装载量超过核定的装载量,使实际交费额减少,降低了货物运输成本,而对于国家而言,则漏征了大量的公路规费。
三、治理超限的措施
治理超限运输涉及到车辆制造业、物流业、货运市场等诸多方面,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症,必须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原则,逐步建立长效的治理超限运输机制。
(一)加强源头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保证舆论导向,做好宣传工作。建立治超长效管理机制,逐步严管重罚,恢复“大吨小标”,保证交通安全畅通,加大对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货物运输承运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加强对治超工作正面事迹的宣传,保证正面的舆论导向,通过舆论监督,杜绝治超过程中出现的不文明、不规范行为。加强源头管理,深入货运企业,组织各货运企业的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货运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观念,使治超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广泛支持。运用公路阵地广泛宣传治超工作,借助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在社会上形成强有力的治超舆论声势,利用治超点的显著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扩大治超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坚决查处非法改装生产企业,杜绝车辆“大吨小标”现象,查处非法改装车辆的企业,对严重的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要严厉处罚,公开曝光,以进一步规范车辆改装市场的秩序和行为。清理整顿“大吨小标”车辆,恢复车辆标准吨位。在汽车制造、牌照发放、年度审验和投入使用的各个环节,依法严格把关。继续抓好“大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行驶证换发工作,明确车辆吨位恢复要求。对于国家公布车型、技术参数不一致或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货运车辆,有关部门应当不予发放车辆牌照,以杜绝“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
(三)治超部门形成合力依法行政,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行为。治超部门形成合力依法行政,根据“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认真开展路面执法行动。研究公路集中执法机制,联合路政、交警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各类违章超限车辆,努力将执法活动开展到场、站、点。治超工作坚持以卸载为主,坚持不消除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不放行;对鲜活农产品、危险化学品、电煤、重要物资等运输车辆实行区别对待,开辟绿色通道,坚持执行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的政策。对内整顿队伍、严明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五不准”依法开展治理工作。采取部门联动与区域联动的方式,实行源头治理和现场检查相结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行为。
(四)鼓励使用多轴多轮胎运输车辆,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根据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运用综合管理手段,鼓励使用多轴多轮胎大型运输车辆,增加运能运量,提高运输的质量和效益,让合法货物运输承运人真正得到实惠。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降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鼓励发展高效运力,降低运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完善市场调节手段,进一步促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把提供安全、畅通、舒适的公路设施和良好、有序的交通环境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治理过程变为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通过治超活动,保护合法货物运输承运人的利益,确保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五)增加人员,落实经费,加强监督,确保治超工作全面顺利开展。路政部门做好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的规划布置工作,加快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的规范化建设。充实执法人员,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使治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经费中,为治理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生活提供保障,确保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对超限超载运输和道路运输承运人的监督、处罚力度,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和“假军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确保治超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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